叫我先锋

我一定是个假的胡人

你穿越了。

别问你为什么知道自己穿越了,你就是知道。

不服?

不服你也打不着我。

憋着。

你穿越了。

还是胎穿,就尼玛离谱。

第一次当婴儿,有点紧张,爆粗口了。

我错了,下次还犯。

你眯起眼睛,故作高深地看着来来往往身着艳丽服装的人,悄咪咪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别问为什么要悄咪咪,问就孟婆汤掺了水,你怕被当成妖孽给烧了。

身旁女子温柔亲切地望着你,你和她深切对视……

“@&¥&♝#$&☆。”

……果然还是听不懂。

根据你这段时间的观察,你发现你听不懂人话——

啊呸,瞎说什么大实话!

反正凭着你多年的经验,你敢肯定这里绝对不是你所熟知的任何一个朝代!

别人穿越到古代好歹能说点文言文,你旁边的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你也没搞明白。

肯定是歪果仁!

还是西域那边的!!

……别逼逼,问就看了剧本。

​你以为你会点亮穿越必备技能之——从小神童啥都懂,现实给了你响亮的一巴掌。

……不,这不是比喻,这是事实。

人家出生的时候至少会吱个声。就你,一脸懵逼地出来,又一脸懵逼地被打。

后来听自家阿妈和乳娘聊天你才知道,出生的时候必须得嚎一声​,不然以后不能说话。

反正当时你是被打蒙了,气头上来​嚎的方圆百里都能听见。杵门外的阿爹一听还以为生了个大胖小子,高兴了好一阵子。

成不了神童,你觉得自己从头学也比别人学得快。

于是很多年后你都会被自家阿姐嘲笑小时候那会整天瞪着个大眼珠子,一会皱眉一会眯眼,整一熊猫头颜艺帝。

#论学会一门外语的重要性.jpg#

你觉得自己可能是走平凡路线的主角,来,music,上:

她,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独立女性。不料一朝穿越,睁眼却是那瑰丽的异域风情。这一世,她要摆脱平凡,为自己而活,为心中的理想而活!可不知不觉间,冰封的心却因为命中注定的他而渐渐柔软……

嗯,不错,有内味了。

以上内容均不出现在现实中。

你出生在唐代一个普通的胡商家庭里,父母都是胡人,上面还有一个长你三岁的姐姐。由于生意做的不错,你们发了财买了房,成了活得还算可以的小康家庭。

作为穿越人士必备光环,你父母恩爱,就算是在重男轻女的古代,也对你和阿姐异常宠爱。甚至早早就为你们今后做好了打算,完全不需要你们为此操心。

你的阿姐漂亮大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有钱有颜温柔体贴还贼宠你,是作为白富美的不二人选。

作为家里的老幺,你……你没啥优点,一家人和和气气的不好吗,为什么要求那么高?

所以你混吃等死,除了闲暇之时晒点香料做点现代菜,其他时候就一活生生的纨绔。

家里属你最闲。

酸吗?

肯定酸。

这就是欧洲人的欧气,非洲人学不来。

——偷渡也不行。

他酸任他酸,反正别人也就是嚼嚼嘴皮子,到头来你还不是被宠得无法无天。

甚至有时候你在想如果你是个男的,现在是不是早就纵情享乐,姬妾成群了?

噫~~

……有点心动怎么肥四?

啪!

——想什么呢,你看起来像是会被打的人吗?

也没说带把才能搞基啊,不还能百合吗?

你是被人绊倒了,结结实实脸朝地摔了一跤。

别说,是真疼。

你的脸说不上是绝世大美人,顶多小家碧玉,可也经不起这么造,当即就给磨破了皮。

你觉得本来皮肤就糙的你离毁容不远了。

现在是午时,太阳正盛,大家都回家吃饭避暑去了,街上人少的可怜,于是也没有个邻里相亲的过来扶你一下。

缓了好一会,你才慢慢从自己身下的不明物体身上爬起来。

拿出备在身上的伤药倒在帕子上,往脸上一盖——

嘶,酸爽!

龇牙咧嘴了好一会儿,你才勉强有空去看那个绊倒自己的“东西”。

呦呵,还是个人?

你左右环顾了一下,不知道从哪找过来一根树枝,戳了戳倒在地上的人。

嗯,没动静,看样是死了。

你扔掉树枝,溜溜达达地跑到糕点铺,买了一包绿豆糕点——顺便告诉店家直走右拐有一具尸体,让他走的时候注意避着点。

看着店家脸上的感动和手上赠送的两份糕点,你的内心充满了欣慰。

看,多么淳朴的民风!

做好事,就是要像雷锋叔叔一样,不求名利,为人民服务!

那具“尸体”?

肯定不光你一个人看到了,估计等你去报官的时候,人都被拉走了。

还是歇歇心思,回家吧。

回去的时候你特意绕了个道,反正又不光那一条路,想走另一路换换心情不好吗?

当然可以。

心情舒畅地回到家,得意洋洋地炫耀了一番自己脸上的伤,果不其然得到了一顿关心责备。

你也不在乎,笑嘿嘿的。

别问,问就乐的。

再看看阿姐跟你说的捡回来的那个人——

不是,啥时候捡回来个人?你咋不知道??

你……

你心态崩了啊!

“姐,恁咋还把他捡回来了呢?”颤悠悠地指着床上的人,你被吓出了陈拾口音。

你当然不是无缘无故穿越的,不对,你就是……

熟悉的套路,熟悉的味道——穿越之前你在补一本名叫《大理寺日志》的漫画,半夜修仙的结果是当天晚上你就梦到了作者那显眼的海豹头,一睁眼还给整穿越了。

你读得不算多深,但是这漫画的主角统共就那么几个,还都是唐朝那边的。跟你这土生土长的纯天然胡人没有半毛钱关系。

于是便也打定心思乖乖不去招惹,安安生生过好这一辈子——当然也招惹不了,你们不是同一个时期,想蹭也蹭不了主角光环,更遑论那主角光环近乎于零。

#论亲妈坑起亲儿子来有多狠系列#

直到今天去买糕点的路上,看到那一头血红的头发,你才想起了漫画众人被支配的恐惧。

一枝花!

呵呵。

这里有一只中暑的林达,不如我们把他……?

咳咳,起初你的想法就是把他撂那,任他自生自灭。这年头,随着碰瓷业务迅速发展,也就认识的能相互搀一把,不认识的可都不敢随便扶人,就怕被讹上。

傻子多的时候才会有那么一两个傻白甜不计风险,把人领回家。

……你蛋疼地看着自家傻白甜阿姐,有些语塞。

这可咋办?

剧情里这货可是把他救命恩人给当成烤乳猪咔吧咔吧嚼了的,现在是抛尸好呢还是逃命好呢?

抛尸吧。

跑了也不一定跑得过,更何况这还有这么多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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